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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洲中心退費與請假規定:

 

退費(依據「高雄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」第26條規定):

 

  1. 實際開課日三十日前要求退費者,應全額退費。

  2. 實際開課日十六日至二十九日前要求退費者,退費9成。

  3. 實際開課日前十五日內要求退費者,退費8成。

  4. 實際開課日起第三日(次)上課前要求退費者,退費7成。

  5. 實際開課日起第三日(次)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退費5成。

  6. 實際開課日起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所繳納費用不予退還。

 

請假

 

  1. 請假需於上課前2天告知,每月最多請假2次,請假堂數可延至下個月(即下個月學費以扣除請假堂數計算)。

  2. 臨時請假或缺席不適用(1)項規定。

  3. 請假不補課,可向老師詢問索取上課大綱。

  4. 因生病或意外臨時無法上課者,請提證明,視情況退費或延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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